重磅!漯河将新增供热面积138万平方米!居民采暖费价格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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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漯河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批准,5月16日下午,漯河市集中供热新闻发布会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排名前列会议室举行。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市集中供热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涛主持,市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郭平宇、市住建局调研员牛建强出席。参加发布会的还有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人员。
此次新闻发布会邀请到了《河南日报》、河南人民广播电台、河南日报农村报、《东方今报》、《决策探索》杂志、映象网、《漯河日报》、漯河人民广播电台、漯河电视台等10余家省市新闻单位。

王涛介绍了我市集中供热开展情况及2019年集中供热工作部署情况。2018年以来,漯河市委、市政府顺应民众期盼,以改善民生为落脚点,多策并举,上下联动,强力推动集中供热设施建设,成效显著,群众反响良好。2018年,投入资金2亿多元,完成市区14条道路供热管网建设,铺设供热管网30公里,建成换热站16座,新增供热面积98.8万平方米。市委、市政府把集中供热工作列为重要的民生实事,加大力度、多措并举,推动集中供热工作全面启动。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我市集中供热工作推进机制已经建立。市政府成立了由市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市领导为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一把手和县区政府区长、管委会主任为成员的城市集中供热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各县区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组织,构建了上下联动、分工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强力推进集中供热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确保集中供热工作有序推进。一方面研究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对我市集中供热的规划、建设、经营、服务、使用和设施维护工作予以规范。继2018年6月印发《漯河市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之后,又先后研究出台了《漯河市2019年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漯河市集中供热二次网系统建设管理试行办法》、《漯河市中心城区公建单位实施集中供热改造三年行动计划》、《漯河市热力建设资金使用管理试行办法》等配套政策,明确了新建建筑项目、既有建筑项目和公建单位实施集中供热建设或改造的路径及操作办法,明确了二次网系统的建设标准、界定范围及质量把控要求,明确了热力建设资金的来源、筹集方式及用途,解决了群众和供热企业关切的基本问题,为依法依规做好集中供热工作提供了依据。另一方面科学谋划布局,坚持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集中供热。确定在市中心城区采用热电联产供热,特许天阳热力公司经营铁路以东和沙河以北限定区域,特许华电漯河公司经营源汇区限定区域,规划在热电联产覆盖不到的其他区域,采用新能源形式建设集中供热项目。目前天阳热力公司经营范围内已建成解放路、龙江路、黄山路、淮河路、太行山路、纬八路、井冈山路、文明路、太白山路、淞江路、市场路等11条道路部分路段管网,供应能力能够满足以上路段沿线两侧单位、居民小区和企业的用热需求。华电漯河公司经营范围内的源汇区热网项目已完成华电集团总部核准,市政府正在督促其加紧开工准备,确保7月底前项目全面开工建设。与此同时,稳步推进临颍、舞阳县城区集中供热及西城区新能源供热项目建设,也取得一定进展。
三是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经过全面努力,我市集中供热快速起步,初见成效。热源方面,目前有两个,分别为位于东南方向的华电漯河发电有限公司和位于西北方向的漯河恒瑞热电有限公司,两个热源厂目前的供热总能力达到1870万平方米,可满足市区89%以上的用热需求。2018年11月15日起,我市正式向市区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实行集中供热,首批享受集中供热的有漯河高中(北院)、漯河小学、市民政局、市军分区等公建单位和烟厂生活区、天明排名前列城、电业局小区、3515小区、双汇家属院、金地翠苑等居民小区。经过一个采暖期的运行,效果很好,群众发自肺腑称颂集中供热工程是真正的温暖工程、民心工程,是政府为老百姓办实事、办好事的较好体现。
对于2019年的集中供热工作,总体思路和安排是:2019年底前,完善集中供热配套政策,基本建立“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集中供热长效机制。热源端提升供热保障能力,市区完成供热管网建设30公里,新建热交换站16座,新增供热面积138万平方米;临颍县完成供热管网建设6公里,新建热交换站3座,新增供热面积15万平方米。舞阳县完成热源厂建设,新建供热管网2.5公里,新建热交换站2座,新增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具体安排是:华电漯河公司供热主管网自厂区引出至中山路,沿湘江路敷设至源汇区五一路,覆盖沿线热用户,实现源汇区集中供热从无到有的重大突破。郾城区域内天阳热力公司6月上旬前完成泰山路、祁山路、辽河路续建工程,扬尘管控“冬防期”前完成崂山路(辽河路—黄河路南侧)、黄河路(舟山路—黄山路)、嵩山路(海河路—黄河路交警队)供热管网工程。全市要同时完成20个市级公建单位和13个区级公建单位供热改造任务。

围绕上述部署要求,市住建局、市供热办将会同市直有关单位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夯实部门责任,保障工作顺利推进;三是加强督导,坚持工作跟踪问效。通过综合施策,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让集中供热切实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答记者问
河南日报(农村版)记者:近年,漯河市为解决城市居民采暖做了大量工作,我想了解一下居民小区供热改造是由哪个部门组织实施的,怎样实施?有没有出台相关的管理办法?
郭平宇:居民小区供热改造也就是我们称作的既有建筑供热配套设施改造,为了明确供热改造的路径、操作方法、建设标准、界定范围及质量把控要求等,我市专门出台了《漯河市2019年集中供热实施方案》、《漯河市集中供热二次网系统建设管理试行办法》,各县区政府(管委会)是本行政区域内集中供热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既有建筑供热配套设施建设的组织实施工作,住建、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市管理部门及热力企业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在具体实施中,首先由辖区政府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对小区居民实际用热需求进行调查摸底,对用热率达到比例要求的居民小区,由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组织业主成立供热配套设施建设筹建机构,筹建机构负责选择承建单位、收取用户缴纳的供热配套设施建设费用、组织竣工验收、结算建设费用等事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及各相关部门全过程做好指导和协调服务工作。
漯河日报记者:我市对既有建筑供热配套设施改造费用有统一的标准吗?其中改造费用都包含什么?居民采暖费用是怎么计算的,取暖用户缴费都有哪些渠道?
郭平宇:我先回答改造费用问题。用户实现供热的建设改造费用含有三部分,即配套供热设施入网费用、二次网系统建设改造费用和室内供热设施改造费用。
排名前列块费用,配套供热设施入网费用,作为热力建设资金,主要用于热力供热主管网、中继泵站等设施建设的补助和热交换站、二次管网等设施的维修、养护。按《漯河市热力建设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对已缴纳、以及依法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建设配套供热设施的,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中按项目建筑面积33元/平方米分成热力建设资金,拨付给供热经营企业。未缴纳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项目建设配套供热设施的,由供热经营企业与自愿要求配套改造的热用户或者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按照不超过33元/平方米的标准收取配套供热设施入网费用。
第二块费用,二次网系统建设改造费用,包含换热站和二次管网的建设。这块费用是根据小区的规模、住户数量的多少、工程施工的难易程度等因素,按照河南省建筑工程标准定额站发布的工程预算定额来核定计算的,由业主委员会或成立的筹建机构,通过招标或竞争性方式择优选择具有资质的承建单位负责建设。
第三块费用,室内供热设施改造费用,主要包含用户室内供热管道、暖气片等供热设施的采购、安装等费用。业主可自行采购安装,也可委托承建单位一并改造。
从上边介绍的这些情况,可以回答排名前列个问题:因居民小区千差万别,各有不同,造成换热站规模大小不一,居民室内设施要求标准和现状也不统一,因此,改造费用无法统一标准。
关于居民采暖费用,我市规定居民采暖暂定价为0.17元/平方米∙日。采暖期为每年的11月15日至次年的3月15日,广大居民根据自己房屋面积大小按此可计算出应缴纳的一个采暖季节的采暖费用。
关于缴费渠道问题,由于我市集中供暖刚起步,用户数量偏少,热力经营企业暂采取上门收取的方式,随着我市集中供热快速发展,我们将督促供热企业创优经营方式,健全运行管理制度,设置便民收费点、微信、支付宝支付、银行转账等各种快捷缴费方式将很快得到实施。
漯河经济电视台记者:对于家中已安装采暖设备的还需要改装吗?通暖后,如家中出现供热问题该怎样解决?
牛建强:如家中已装有暖气片或地暖设施,又符合供热质量标准,室内部分无需改装,可以直接供热。通暖后,若家中出现供热问题,用户可按照《漯河市集中供热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拨打供热企业服务电话进行报修,如对解决结果不满意,可反映至供热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我们会圆满处理好,要把群众的事放在心上,要把好事办好达到群众满意,这就是我们的目标。
来源:漯河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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